问题 |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分级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1、一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 (1)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死亡。 (2)一级乙等医疗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级医疗事故。 系指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 (1)二级甲等医疗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2)二级乙等医疗事故: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要提起仲裁的话,必须要找主人专业的仲裁机构,并且提交仲裁申请书,最后才能够得到仲裁的裁决,这是属于合法的解决途径。 一、二级医疗事故有哪些情形? 二级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小肠缺失90%以上、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等。医疗事故等级区分以损害后果来定。根据《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二级甲等医疗事故是指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形。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二级甲等医疗事故: 1、双眼球摘除或双眼经客观检查证实无光感; 2、小肠缺失90%以上,功能完全丧失; 3、双侧有功能肾脏缺失或孤立有功能肾缺失,用透析替代治疗; 4、四肢肌力ⅱ级(二级)以下(含ⅱ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5、上肢一侧腕上缺失或一侧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装配假肢,伴下肢双膝以上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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