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砌体工程质量问题怎么解决? |
释义 |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一、砌体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有哪些? 1、砌体强度不足 (1)设计截面太小,承载力不够; (2)水、电、暖、卫设设备留洞留槽削弱墙截面太多; (3)材料质量不合格,如砌体用砖和砂浆强度等级不符合设计要求,采用不符合标准的水泥和掺和料等; (4)施工质量差,砂浆饱满度严重不足,施工时砖没有浸水,引起灰缝强度不足等。 2、砌体错位,变形 (1)砌体墙高厚比过大导致使用阶段失稳变形; (2)施工质量问题,如墙体出现竖向偏斜,使用后受力而增加变形,甚至错动; (3)施工顺序不当,如纵横墙不同时咬槎砌筑,导致新砌体墙平面外变形失稳; (4)施工工艺不当,如灰砂砖砌筑,导致砌筑时失稳。 3、局部损伤或倒塌 (1)墙体由于施工或使用中的碰撞冲击而掉角、穿洞、甚至局部倒塌; (2)墙体在使用过程中受到酥碱腐蚀,使得部分墙体严重损伤; 由此可见,砌体工程质量问题的成因很多,包括人为施工、建材质量等。监理方在进行工程验收的时候,发现质量问题后要及时告知施工方,施工方组织人员进行质量问题排查,等修复完成后,再进行二次验收。一般来说,工程质量问题只要处理的及时就不会产生严重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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