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癌症可以办理特殊病种吗 |
释义 | 可以办理,办理特殊病种流程以及相关材料如下: 1、携带既往病史资料(出院记录慧告迅,化验单,疾病相关检查报告单等)至门诊医生就诊,符合条件的患者,由医生填写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证明及门诊治疗审批表。 2、特殊病种审批表必须由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填写; 3、医院办理完结后,患者或家属携带病史资料,医保卡,身份证(未成年人持户口本)和1寸照片2张。及以上医院相关病史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所申请,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前此审批表到当地社保局审批并盖章。办理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医保卡,或社保卡(有照片); 2、《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 3、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什么叫特殊病种? 门诊特殊病种待遇相对普通门诊待遇的起付线更低,报销比例更高。而且,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的药品费用免起付线,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 由于每一项门诊特殊病种都有相对应的用药和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所以办有多项门诊特殊病种的参保人员,在就医时要做到“一病一治”,不要把针对不同门诊特殊病种的处方混在一个病种结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综上所述,癌症可以办理特殊病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友橡,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