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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为什么我的医保卡停了一个月就不能用了?出院时,医生告诉我,我的医保卡找不到信息。怎么了
释义
    法律分析:医保卡停了,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还是可以使用的,只能用于买药和门诊看病,如果是疾病住院的话,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的,要自费。医保停交,从停交之日的次月起暂停医疗保险待遇。简单说,不是立即停用,是下个月起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医疗保险自停交之日起有3个月缓冲期,如果超过了这个期限,缴纳年限要重新计算,同时也视为中断参保,而在中断参保后再次办理参保手续的话,需要连续缴满6个月后,才可重新享受医保待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我在一个单位工作了十多年,中间停了两年,然后不到一年就辞退了我。我该怎么办?
    被辞退需要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进行补偿;违法辞退的,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予赔偿;有过错被辞退的,无需补偿或者赔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已经出院了,因为医保卡需要20天才能拿到。如果家人21天后持有医保卡和身份证,能否办理一些相关数据?
    各地关于办理医保卡的政策稍有不同,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街道办或者人社局。但是一般的办理流程如下:1.准备申请材料,如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参保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两张、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医保卡续签、病历等;农民工子女参保,还需提供父母的法律依据:《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籍户口本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明以及父母所在单位提供的3年以上劳动关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属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的相关证明材料。2.然后到户籍所在地养老保险机构领取社会保险财政补贴表,认真填写并上交,并提交所有准备好的材料;3.工作人员将对你提供的信息进行审计。4.审核通过后的一段时间,即可凭办理凭证领取医保卡。通常,办理医保卡,一般三个月就可以拿到证了,用人单位新参保人医保卡由单位经办人在办理新员工参保登记的次月25日后到单位所属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统一领取。如果是个人单独办理的,可以在办理时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具体的取卡时间。
    我的医保卡在村卫生室刷了药怎么查询,是不是村医在套取医保资金?
    具体要根据当地政策进行判断。法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凭证就医、购药,并主动出示接受查验。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定点医药机构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参保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本人医疗保障凭证,防止他人冒名使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为购药的,应当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参保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参保人员有权要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供医疗保障咨询服务,对医疗保障基金的使用提出改进建议。
    住院时没有用医保卡出院以后可以用医保卡报销吗
    住院期间没有使用医保卡,只要准备以下材料就可以报销:1.机打的费用清单原件;2.住院病历有效复印件(医院盖章有效)1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1.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3.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4.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我的职工医保帮我冻结了,我能交农保吗?
    如果是职工医保的话,医保卡被冻结的可能是单位没有及时缴保费,或者过于集中在月底最后几天缴纳。不过如果单位交了保费后自然就会解冻,但是解冻到恢复需要一定的工作日,若是这个过程中发生因病住院的情况,职工出院后可持银行和地税缴费单据来医保局报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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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