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的证言在很多刑事案件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证人的证言往往不可靠,可能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律师需要与证人进行有效沟通,以获取他们的真实证言。同时,律师需要反驳检方证据,使证人证言在法庭上得到认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刑事案件中的证人,应当按照法庭传唤,作出真实证言。证人不得隐瞒事实,不得歪曲真相,不得拒绝作证,不得谎报证言。对于拒绝作证、拒绝出庭或者隐瞒事实的证人,可以依法强制传唤或者对其进行处罚。 第七十九条 在刑事诉讼中,律师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和代理服务。律师有权向证人了解案情,提出质证和辩论意见,对检察机关所提交的证据提出质疑。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在刑事审判中,对被告人的证人和证据有异议的,可以提出质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公诉人、诉讼代理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均有权提出质证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