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取钱柜员多给五万,若占为己有违法吗
释义
    一、取钱柜员多给五万,若占为己有违法吗
    1、违法。银行可以要回多给的钱,客户也有义务交回多拿走的钱。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3、退回去了就不违法了,如果钱不退回去银行要是追究就属于违法行为(非法所得)。但一般办业务的柜员钱少就自己填进去了,柜员要是上报属于差错,银行也要对柜员给予一定的处理。所以一般钱少柜员自己就放里了,但钱要是多了柜员决得自己承担不起了上报了想追回这笔钱,银行就会追究,也可能被认定为侵占罪。
    二、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5、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3 9:5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