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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间不上班工资怎么算
释义
    怀孕期间不上班工资照常计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一、女职工产期问题
    女职工在产期可享受下列待遇: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休产假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
    二、怀孕了能被辞退吗
    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同时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三、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每个省份增加奖励假天数可咨询当地人社局,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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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3 16: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