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法律依据: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 第十三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品行良好。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三)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曾被处以2年内或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