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此种情形下的签字,通常是医疗组织为了保存证明已经向患者或其直系亲属告知了相关的医疗风险义务,以及进一步采取治疗措施获到了患者或直系亲属认可的手续,承受的是进一步医疗措施可能导致的风险与职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