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对于驾驶电动车的年龄上限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此进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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