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借钱人找不到、没有 借条 比较麻烦,但仍然可以收集 证据 起诉。可以搜集的其他证据。如能够证明 债权债务 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法院 立案 后,通过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债务关系之后,法院可以做出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 借款合同 的生效要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的账户时”的规定,即使没有借条、 收条 、 欠条 等书面债权凭证,也有可能成立民间借贷法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