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增加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配置渠道。指标分为两种,普通指标:“无车家庭”与个人同池摇号;新能源指标:“无车家庭”以积分多少排序。2、指标配置向“无车家庭”倾斜。新能源指标:2021年6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2年7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2023年后80%优先向“无车家庭”配置;普通指标:通过家庭积分赋予“无车家庭”远高于个人的中签概率。3、指标配置频次变化。由每月申请调整为每年1月1日-3月8日,8月1日-10月8日集中申请;由每年配置6次改为配置3次,其中五月份配置新能源指标,六月份、十二月配置普通指标。 法律依据: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第五条 符合下列规定情形的,可以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一)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二)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四)家庭成员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规定,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内不得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