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办法要求学生“小饭桌”实行备案管理,开办学生“小饭桌”的经营者应当取得《营业执照》方可经营。每学期开学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学校在各中小学校门前醒目位置公示学校周边备案的学生“小饭桌”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方便学生家长选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