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探望权可不可以约定中止 1、探望权不可以约定中止,理由如下: (1)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 (2)中止探望权须经人民法院裁定,其他任何机关、任何人包括父母双方都不能中止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望子女的权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望权执行的方式是什么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 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