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没到期公司注销了公司算违约吗 |
释义 | 合同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合同约定内容来履行违约赔偿责任。在实务中,确定合同违约责任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查明当事人确没有履行合同的事实,只要排除了不可抗力的外在原因,即可认定当事人的违约成立。因此,公司注销约定的合同是否属于违约,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一)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构成要件 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 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不必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 (二)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即使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都适用该法律条款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违约免责事由有哪些 并不是所有的违约都需要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免责事由包括: (一)不可抗力(法定)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自然灾害、如台风、洪水、冰雹; 2、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 3、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 (二)在不可抗力的适用上,注意以下问题: 1、不可抗力条款,可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2、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3、不可抗力条款具有强制性,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例外: (1)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二、公司注销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公司注销后,并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相应的合同可以做如下处理: 1、注销公司没有通知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的原股东、出资人,要求承担合同责任。 2、注销公司已经通知注销申报债权的,按公司法规定的注销流程处理。 应先归还对外欠款或者对合同履行作出适当安排,否则债权人有权到法院起诉解决。建议在注销公司的时候,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操作,保证公司能够合理的注销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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