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签订完一般是不可以毁约的,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合同毁约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法院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但是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3、法院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4、排期开庭(提前3天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5、开庭审理。 二、合同毁约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