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 |
释义 | 1.探望权主体范围。探望权的主体范围不应局限于父母,其他家庭成员只要履行了自已的义务也有探望的权利。2.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探望权行使方式及时间可首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3.探望权的实现。加强法律宣传,提高父母素质,让他们学会尊重他人的权利和认识到尊重他人权利的重要性,并认识到被探望同样是子女的权利。 一、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如何处理 离婚对方不让看孩子的处理方法: 1、离婚时有约定的,判决书确认,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对方不协助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即拘留或者对有协助义务的人处以罚款; 2、离婚判决书未判处探望权的,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予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 3、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有权探望子女,另一方有义务协助,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探视权开庭自己辩解吗,都有哪些规定 探视权开庭时,应当提出对方不让自己探视的证据,并与对方进行辩论。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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