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040阳光工程,是新式传销组织,其活动方式明显符合拉人头、交纳会费、发展下线牟取非法利益的特征,被确认为传销活动。从2007年开始,南宁、武汉、合肥、贵阳等地就有这个组织的成员在活动,甚至还建了个官方网站。1040阳光工程确实泛滥成灾,但是国家一直在管控,并不是像传销组织里面说的国家支持他们不管他们,也不是你被骗到传销里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