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权人共同过错是如何认定的 |
释义 | 侵权人共同过错的认定标准如下: 1、共同故意是共同过错的主要过错形式。如果共同侵权人具有希望或放任侵权致损的意思联络,就可以认定具有共同故意。 2、共同过失也可成为共同过错的过错形式。 一、哪些是共同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也称为共同过错、共同致人损害。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征如下: (1)共同侵权行为人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2)共同侵权行为人具有共同致人损害的故意或过失。 (3)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具有共同性。即共同致害行为既可能是共同的作为,也可能是共同的不作为。但数人的行为必须相互联系,构成一个统一的致人损害的原因。 (4)结果的同一性。即数个侵权行为造成了同一的损害后果。 二、该通谋是否构成犯罪? 共同犯罪的形式包括事前通谋的共同犯罪和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事前通谋共同犯罪是指各个共同犯罪人在着手实行犯罪之前已经形成了共犯罪故意的情况。事前同谋,就是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也可以说是各共同犯罪人通过意思联络,知道自己与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认识到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三、涉嫌共同犯罪该如何认定? 在共同犯罪的场合,必须具备两层意思,才认为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首先,共同故意要求各共同犯罪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所谓相同的共同行为故意,则指各共犯人均对同一罪或几个罪持有故意,而且这种故意只要求在《刑法》规定的范围内相同,不要求故意的形式与具体内容完全相同。就故意的形式而言,双方均为直接故意、双方均为间接故意以及一方为直接故意另一方为间接故意时,只要是同一共同行为的故意,皆可成立共同犯罪。就故意的具体内容来说,只要求各共犯人具有法定的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即使故意的具体内容不完全相同,也可成立共同犯罪。其次,共同犯罪故意要求各共犯人主观上相互沟通,彼此联络,都认识到自己不是在孤立地实施共同行为,而是在和他人一起共同犯罪。但是,通常这只是针对共同实行犯即共同正犯而言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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