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区别则表现在: 1、调整的主体不同:民法调整的主体是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商法调整的是商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2、调整的对象不同:民法调整的对象涉及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商法只调整流通领域。 3、立法目的不同:民法追求的是社会的公平公正,商法注重交易的安全!(如票据法中票据的无因性就是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 4、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同:民法是国家的部门法,是基本法。商法不是,他是民法的特别法。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