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工地上承包了钢筋活,工人出现了事故有责任。具体要看与工地的承包方式,如果与公司签订的是承揽合同,工人出事故就完全是你的责任,如果签订的是承包合同或没有签订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工人出事故,公司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般的在合同里是约定的,如果是因为施工单位安全防护不到位引起事故,5000以下的费用是劳务公司负责,5000以上的是施工单位负责,也就是你们班组是不会赔偿的,但是人道主义除外。如果是班组人员自身原因,如酒后上岗、不戴好安全帽、不系好安全绳、违章操作等引起,那就得劳务公司自己担着了,前提是施工单位已经做好安全技术交底。你们班组也得有连带责任。先要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责任者,再分担事故责任。这样才可以谈索赔。但通常的做法是,如果伤害不大,损失和赔偿都是先进行友好协商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