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基金法》以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基金公司有义务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基金的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标的、风险收益特征、费用等。同时,基金公司还应当披露基金的最新情况、重大风险提示等敏感信息,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法律依据:1.《基金法》第三条: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依据基金合同、基金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管理和运作基金。2.《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充分、准确向投资者提供基金的有关信息,并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最新情况、重大风险提示等信息。3.《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合同签署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其他有关人员提供基金的投资方向、基金的投资标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基金的费用等基金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