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如果一方换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力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或者其他情形,法院会受理该抚养权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