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按派遣计划办理派遣手续,组织用人学校和公费师范毕业生在所需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2)实施乙方教学学校,确保有岗位。为乙方在农村学校任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3)负责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缴纳违约金,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法律客观: 《山东省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负责签约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履约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对于违约者,要求其退还已享受的公费教育费用和交纳违约金,公布违约记录,并记入人事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