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因为过去一些人自发聚集广场搞“庆祝”活动,有时甚至聚集了四五万人,导致广场交通拥挤、市政设施严重破坏,诱发大量治安问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此,警方开始进一步加强天府广场地区的治安管理。 2.并将在即将来临的圣诞期间对广场进行交通管制。警方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不参与天府广场的自发聚集。 法律依据: 《成都市关于加强天府广场地区治安管理的通告》 第一条 天府广场地区的范围是:东至人民东路与顺城街交叉路口,西至人民西路与东城根街交叉路口,南至人民南路与陕西街、梨花街交叉路口,北至人民中路与羊市街交叉路口以内的区域。 第二条 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未经批准的各类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以及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第三条 在天府广场地区举行大型商贸、庆典、文体活动和进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要依法向公安机关申报,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