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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文件清单
释义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需准备文件,包括申请书、代表证明、章程、验资证明、财产权转移证明、身份证明、董事信息、任职文件、名称核准通知书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发起方式设立。不同国家对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规定有所不同,包括是否要求认足全部股份等。申请设立公司的条件、文件材料和程序也因公司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法律分析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需准备哪些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其的验资证明;
    (五)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六)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七)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八)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九)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公司章程;
    (四)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公司住所证明;
    (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1、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2、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同样是申请设立公司,不过由于申请设立的公司类型不同,有的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有的则申请设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往往,在申请设立的条件、需要的文件材料以及程序上面,有关法律中做出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就设立公司的方式来讲,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发起方式设立。
    结语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文件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发起人首次出资非货币财产的证明文件、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和住所的文件及相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与有限责任公司相比,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更加灵活,可以通过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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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