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会根据保险合同中的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定。对于脑胶质瘤患者购买保险前已经做手术的情况,保险公司可能存在拒赔的情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风险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人在承保前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告知与所承保风险有关的一切情况,并且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4.《保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当被保险人对保险事故发生前的情况,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根据不如实告知的情况,解除保险合同。但已经给付保险金的,可以扣除应当给付的部分。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脑胶质瘤属于人身损害范畴,受害人因此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因此,对于患有脑胶质瘤,购买保险前已经做手术的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能会根据合同约定及被保险人是否如实告知风险等情况进行判定,如果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风险,保险公司可能存在拒赔的情况。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害人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