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标准? |
释义 | 律师解答: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具体认定,依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具体认定条件执行。 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依据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增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