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板找理由推脱不想给工资怎么办? |
释义 | 劳动者权益保护: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资问题,若无法解决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仲裁,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赋予劳动行政部门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权力,对克扣、拖欠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经济补偿,并可要求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和赔偿金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法律分析 1、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仲裁的,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延伸 老板拒绝支付工资,如何维护员工权益? 当老板拒绝支付员工工资时,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老板进行正式沟通,明确询问拒绝支付工资的原因,并要求解决。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寻求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的帮助,向他们投诉并寻求支持。同时,员工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益,并考虑提起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追讨工资。此外,员工还可以联合其他受影响的员工,共同行动,组织罢工或示威活动,引起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增加施压力度。最重要的是,员工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维权过程中提供证据支持。维护权益需要耐心和坚持,但合法的权益最终应该得到保障。 结语 维权需要耐心和坚持,但合法权益最终应得保障。员工遭遇工资拖欠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如无解决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工资支付情况,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员工可咨询律师,了解法律权益,采取相应措施追讨工资。联合其他受影响员工,组织罢工或示威活动,引起公众关注,增加施压力度。保留好相关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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