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儿童三个月未注册户口,如何解决? |
| 释义 | 新生儿申报户口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医学出生证明。超过一个月需亲子鉴定证明,去任一方派出所申报落户。户口登记由公安机关主管,城市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以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单位内部户口由单位指定专人办理,分散居住户口由登记机关办理。非现役军人和生产合作社户口由单位或合作社指定专人办理。婴儿出生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申报,弃婴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申报。 法律分析 1、普通新生儿申报户口,只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2、在新生儿出生后的一个月内超过此期限的,可能需要出具亲子鉴定证明,去双方任一方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落户即可。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普通新生儿申报户口只需要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超过一个月的申报期限可能需要亲子鉴定证明,可前往任一方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报落户。根据条例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不同地区有不同的户口管辖区划分。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可以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的出生登记则需要由收养人或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修订):第六章 政府保护 第八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开展家庭教育知识宣传,鼓励和支持有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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