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析: 如超限程度百分率小于5的,隶属轻微超限,执法人员将不登记,不卸货、不赔偿、不处罚,教育放行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准则交纳公路赔偿费,不处罚,不减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限定缴公路赔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建议交警减分处置货运机动车超出核定载货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金超出核定载货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违背限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六条 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