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的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报内容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补齐补正或不予受理。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受理。 2、审查,对受理的审查内容进行初审,形成审查意见 3、审定,作出许可决定 二、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的办理材料 1、与发布内容相一致的样稿(样片、样带)和药品广告申请的电子文件 2、申请人是药品经营企业的,应当提交药品生产企业同意其作为申请人的证明 3、代办人代为申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4、药品批准证明(含《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批准的说明书和实际使用的标签及说明书 5、非处方药品广告需提交非处方药品审核登记证书或证明 6、申请进口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应当提供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相关资格证明 7、广告中涉及药品商品名称、注册商标、专利等内容的,应当提交相关有效证明以及其他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 三、德州市药品广告审批办理的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