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本票与银行汇票的区别 |
释义 | 首先证券性质不同:汇票为委托他人付款证券;本票为自付证券。付款的方式不同:银行汇票的付款行通常是本系统或他系统的异地他行;银行本票是谁开谁付。票据种类不同:本票指银行本票;汇票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两种。 一、账户代付金额什么意思 转账代付是由付款人或承兑人指定的其他人(通常应为银行)代替付款人进行付款。简单的说是指各商业银行利用自身的结算便利,接受客户的委托代为办理指定款项的收付事宜的业务。对于银行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来说,票上所载付款人通常并不亲自承担付款,而以银行为代理付款人,在为银行汇票时以其他银行为代理付款人,而在为商业承兑汇票时则以承兑人的开户银行为代理付款人。 二、银行汇票的结算有哪些规定 银行汇票的结算有下列规定: 1、银行汇票的签发和解付,只能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参加全国联行往来的银行机构办理。 2、银行汇票一律记名。 3、银行汇票的汇票金额起点为500元。500元以下款项银行不予办理银行汇票结算。 4、银行汇票的付款期为1个月。 三、银行汇票背书转让有什么限制 银行汇票背书转让限制如下: (1)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其后手在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2)汇票须完整转让,将汇票金额的一部分转让的背书,或将汇票金额分别转让给2人以上的背书无效。 (3)背书不得附有条件,票据法规定,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汇票上的效力。 (4)背书记载“委托收款”字样的,被背书人有权代背书人行使被委托的汇票权利。 (5)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背书转让的,背书人应当承担汇票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九条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