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行。居住证必须由本人到相关部门办理续期手续,当事人最好在到期前的一个月去办理手续避免遇到不必要的麻烦。外地来的也要在到达居住地的3天之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部门办理居住证。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法律依据:根据《居住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派出所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近期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