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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释义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认证后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18条的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三)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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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9 7:3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