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截至2020年7月,当兵一年有两次,上半年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从7、8月份开始征兵,9月1日批准入伍。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 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士兵退役时间对应其批准服现役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从2013年征兵工作将更改为每年的夏季09月31前征兵。 每个健康的男性公民,在年满18周岁那年必须参加体检,会收到体检通知单(仍在校读书的男学生除外,但可自愿报名),体检和政审全部合格后,应征入伍,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前仍可被征集服现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