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申请 工伤认定 ,如单位不给职工申请的, 工伤 职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己到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东莞工伤怎么申报呢?准备以下材料到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就可以了。 1、 工伤认定申请表 ; 2、 身份证 复印件; 3、医院诊断证明或 职业病 诊断证明; 4、工商企业登记档案资料 5、用个单位与劳动者存在 劳动关系 的证明(如: 劳动合同 、厂牌、工卡、 证人 证词、出入证、罚款单、 警告 信等) 6、 工伤事故 报告书 7、上下班途中发生 交通事故 ,需提交 交通事故认定书 、路线图、房东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邻居证明及复印件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