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和解程序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刑事和解的限制条件有: 1、故意犯罪,刑事和解只适用与应当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应当判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 2、过失犯罪,不受三年以下刑罚的限制; 3、刑事和解仅限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人权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4、和解必须由被害人自愿提出。 一、妨害公务罪可以和解吗? 妨害公务罪不可以和解,因为妨害公务罪不属于可以和解的案件范围。只有以下公诉案件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未遂犯罪的犯罪行为能够私了吗 犯罪未遂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可以私了: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 三、公诉案件允许和解的情形 适用条件正面条件: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2、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7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禁止性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当事人和解程序。 审查程序双方当事人和解的:1、公检法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2、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3、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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