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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水利部:五大举措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释义
    法律分析:
    水利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我国即将进入防汛关键时期,各地要立足“防住为王”,落实落细各项防御措施,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重点从五个方面着力。一是充分发挥水工程防灾减灾综合效益。二是确保水库安全度汛。强化大中型水库的规范化调度运用,提升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能力,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是及时修复水毁工程。四是加快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提升灌区供水和防灾减灾能力,为粮食安全提供水安全保障。五是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加强雨情、水情、墒情、旱情监测分析,研判汛情旱情发展趋势,强化预报、预警,严密防范旱涝急转、旱涝交替等自然灾害。
    法律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第三条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依据全国地质灾害调查结果,编制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结果和上一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经专家论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修改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应当报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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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5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