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可以。一般离婚诉讼,本人必须到场,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离婚案件属于解除夫妻身份关系案件,有其自身的特殊性。根据身份关系不得代理的原则,离婚诉讼只能由婚姻当事人本人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因此,离婚案件能否适用缺席判决,法律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精神病起诉离婚还用本人去吗 精神病起诉离婚可以不用本人去。可以让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精神病人是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所以说在进行起诉的时候不能作为原告出庭,但是精神病人可以委托他人代替自己去起诉。 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民法中称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进行民事活动中,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事诉讼法》 第57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不需要本人去 需要本人去。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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