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外地车进沪规定: 1、外地车辆进入上海市需在道口交费,凭票过境;入境一次,收费一次。通行费凭证必须保存到出境为止,7日内有效。超过7日的,另行交费。 2、根据颁布的有关规定,从2月15日起,每天7时至20时,没有张贴“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驶入内环线以内的高架道路、延安路高架道路、沪闵路高架道路。 3、外地牌照的车辆如在上海市区滞留7天以上的,也必须办理“环保标志”并在相应位置张贴。临时进入上海市区的外地牌照车辆,需妥善保管进入上海市区交纳的过路费凭证备查,以证明未在上海市区滞留7天以上,以防止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