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上海为了减少道路交通的压力,控制车辆的流动对外地车进行了规定,首先就是在上海每天的额七点到十点、下午三点到下午八点之间,在规定的例如延安高架路、南北高架路、中环路、南浦大桥、延安东路隧道、内环高架路等地段禁止具有外省牌照的小客车或是临时行驶车牌的小客车通行。一旦违反规定则会处以200元的罚款并扣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