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个地区规定的不同,所以发放时间也是不一样的,具体还是要到当地民政局、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主要为下面五种: 第一种:一般低保是每个月的十号前发放。 第二种:有的地区是在每个月的中旬发放。 第三种:部分农村地区的低保发放时间是在月末。 第四种:有的地区是一个月的上旬,中旬,下旬发放的,但一般都会在月底前发放。 第五种:也有按照季度发放低保的,就是三个月会发放一次,一般的那个月的4好前发放。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审批机关以货币形式按月发放;必要时,也可以给付实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