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教育补助 (1)义务教育免除杂费、教科书、作业本,寄宿生还可享受寄宿生补助,小学生每生每期500元、初中生每人每期625元,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2)高中教育发放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的学生可领取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助。 (3)大学教育每人每年可获得4000元补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