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户籍所在地一般指的是出生地。户籍所在地即户籍所处的地方,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的地方,通常是居民户口簿上的住址。而籍贯一般是指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可能是一个地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