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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江西省吉安市有疫情吗
释义
    建议打给吉安公共卫生客服热线0796-12320、或当地市民热线0796-12345了解详情。当前,新冠病毒变异毒株加剧蔓延,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安全,现就强化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重点人员信息申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暂缓来(返)吉。
    凡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有确诊病例的设区市来(返)吉人员以及入境人员集中隔离结束后来(返)吉人员,应在抵吉前2天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和单位如实申报。强化重点人员健康管理。来(返)吉重点人员均应主动接受有关部门进行的登记调查、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尽量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确需外出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不得自行购买药物服用。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三站一场”、公共交通、商场、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应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八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预防控制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实施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收集、分析和报告传染病监测信息,预测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趋势;
    (三)开展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及其效果评价;
    (四)开展传染病实验室检测、诊断、病原学鉴定;
    (五)实施免疫规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的使用管理;
    (六)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
    (七)指导、培训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传染病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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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4:0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