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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您好,我的林权证是用材林,林业局档案是天然林
释义
    林权证是用来证明林地权属的法律凭证,受到法律保护,通常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既定程序,来进行发证。通常情况下,办理林权证需要经历的程序是:申请-勘测-审查-公告-登记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用材林写在林权证上,办砍伐证说是天然林
    法律分析:林木砍伐证应该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林业局去办理,办理林木砍伐证要准备的材料是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采伐林木的地点,株数等文件,由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林木砍伐规定的,由林业局出具林木砍伐许可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九条 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不足2立方米或者幼树不足50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2倍至3倍的罚款。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立木材积计算2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5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滥伐株数5倍的树木,并处滥伐林木价值3倍至5倍的罚款。
    林权证发错了,林业部门能不能收回?
    法律分析:林权证丢失了,需要到原发证部门去补办,一般都是当地的林业局,不管有什么差别,只能按照原证上的信息予以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林权证发错了,林业部门能收回吗?
    法律分析:林权证丢失了,需要到原发证部门去补办,一般都是当地的林业局,不管有什么差别,只能按照原证上的信息予以补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第三条 森林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国家所有的和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登记造册,发放证书,确认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国务院可以授权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对国务院确定的国家所有的重点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登记造册,发放证书,并通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用材林”林地是否属于“退耕还林”?
    退耕还林的土地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属于集体土地的就归集体经济所有;如果是个人承包经营的,所有权归集体,使用权归承包人;如果不属于集体土地所有的,所有权归国家。法律依据:《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七条国家保护退耕还林者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自行退耕还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委托他人还林或者与他人合作还林的,退耕土地上的林木(草)所有权由合同约定。退耕土地还林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草原法的有关规定发放林(草)权属证书,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应当作相应调整。
    厂房拆迁补偿,地皮不是我的,是房东?
    个人厂房被拆的补偿标准规定如下:1、被拆迁导致厂房不能运作停止生产而带来的损失赔偿;2、厂房被拆迁之后新建厂房的补偿;3、买卖厂房的土体使用权而缴纳的土地出让金等各种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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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3: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