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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准备结婚都需要哪些流程
释义
    准备结婚需要见家长、求婚、提亲、双方家长见面、商定彩礼事宜、选定结婚日子、领结婚证、准备彩礼三金/五金、确定婚礼预算等流程。
    一、什么是结婚
    结婚亦称婚姻的成立,是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结婚包括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和传统意义上的结婚上,法律意义上的结婚即男女双方完成婚姻登记,婚姻即告生效;传统意义上的结婚是指正式举行结婚仪式完毕,双方正式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行为。
    二者有一定的区别,从法律意义上讲,男女双方完成登记,尽管未举行婚礼,在传统意义上并未结婚,也是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在传统意义上,结婚也包括未经登记的情形。本书结婚的概念特指法律意义上的结婚。
    二、领结婚证流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字或按手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另外,婚前健康检查必不可少,还有美美的合影照  
    5、需要注意:户口本与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当先到户口登记机关更正户口本或者补领新的居民身份证,免去多跑几次的麻烦。
    三、如何登记结婚
    1、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需要注意四点:
    ①结婚的双方必须为男女两性;
    ②需要亲自到场登记;
    ③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必不可少,要检查是否有缺漏;
    ④登记机关必须在一方户口所在地,而不是随地登记。离过婚的申请再婚时,还应持离婚证件。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的当事人,还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再婚需要持离婚证件;现在结婚前婚检已经不是必要过程了,可以不进行婚检。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和单位证明必须认真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还可以作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注意:
    ①如实回答问题,当然不用紧张,这有点像聊天;
    ②建议做个鉴定,避免有情人终成兄妹的结局。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如果申请结婚的当事人,因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机关经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也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也可以成为女方家庭成员。
    注意:
    ①如果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不要着急,明确理由,如果不符合婚龄、血缘上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一方已经结婚等等情况,确实无法登记结婚,那就配合工作人员,安静离开;
    ②成为哪一方的家庭成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双方相爱、合适,互相给对方多一点的尊重,婚后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四、领结婚证需要带的证件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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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9 11:3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