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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考虑滥伐林木罪时的过失因素?
释义
    本文讲述了滥伐森林罪和单位犯罪中是否存在过失犯罪,以及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同时,举例说明了抢劫罪是否可能是过失犯罪。简明扼要地总结了相关知识点,让读者更容易理解。
    法律分析
    如果滥伐森林罪中涉及到乱砍滥伐树木的情况,那么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因此不属于过失犯罪。通常情况下,这样的行为都是明知道不应该乱砍乱伐,但仍然进行的,这样的行为会构成犯罪。
    一、单位犯罪是否存在过失犯罪
    单位犯罪存在过失犯罪。单位过失犯罪的认定需注意以下情况:
    1、确定罪名是否涵盖单位犯罪;
    2、确定是否存在过失的认识与过错;
    3、将单位过失与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区分开。
    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明显不同,过失犯罪均以发生危害结果为要件,而故意犯罪并非一概要求发生危害结果;
    2、刑事处罚不同,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责任,而且必须是过失行为已经给社会造成危害结果;
    3、结果对定罪影响不同,故意犯罪往往不考虑结果,只要有主观故意,即可构成犯罪,结果只是对量刑有影响,而过失犯罪必须是已经造成了危害结果,没有造成不会构成犯罪。
    二、抢劫罪可能是过失犯罪吗?
    抢劫罪是没有过失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被罗列在侵害财产罪一章中,其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会构成抢劫罪。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拓展延伸
    盗伐林木和滥伐林木的区别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行为以违反森林法规为前提,客观行为包括自己有采伐许可证而不按照采伐许可证的规定来进行采伐,以及无证任意采伐林木的行为;而盗伐林木罪则纯属是无采伐许可证的采伐行为,行为人是在林木所有人、看管人或主管机关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秘密采伐自己不具有所有权的森林或其他林木。三、犯罪主观方面不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主观罪过形式上都是属于故意,但两罪的故意内容存有差别。滥伐林木罪主观上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然而,无论滥伐林木罪主观罪过是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其主观内容都不包含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只能是直接故意,而且,直接故意中还必须要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结语
    这段话强调了滥伐森林罪中乱砍滥伐树木的情况应当属于故意犯罪,不属于过失犯罪。同时,单位犯罪也存在过失犯罪的情况。最后,指出抢劫罪不可能是过失犯罪。在理解犯罪主观方面时,需要明确各种罪名的要件,以及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由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十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三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盗伐、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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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2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