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没有劳务合同一般也不可以随时离职。如果提供劳务的一方要离职的,一般需要与接受劳务的一方协商达成一致或者提前一段时间通知对方。但是如果对方有拖欠劳务报酬等严重损害本人利益的行为,则提供劳务依法可以随时离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